“前两天去交暖气费时,物业工作人员说我晚交暖气费,要缴纳140元滞纳金,可并没有说明是根据什么标准来收取滞纳金的,物业有权利收取暖气费滞纳金吗?”1月17日,家住阿克苏市解放中路新运小区的刘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。
记者走访发现,该小区不少居民对物业收取暖气费滞纳金一事表示疑惑。“以前晚交暖气费并没有说要缴纳滞纳金,为什么今年要交?”居民吴女士说。
对此,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主任郑女士说:“我们也知道物业公司并没有收暖气费滞纳金的权利,但我们是按照和热力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标准收取的,现在很多业主都拖着不交暖气费,我们这样就是为了让业主尽快过来交暖气费。”
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海告诉记者,关于新运小区物业收取暖气费滞纳金的事情,是物业单方面向业主收取的,他们是否已经开始收取,热力公司并不是很清楚。
“热力公司的暖气费是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的,虽然我们签订的合同上有提到要收滞纳金这一条,但是只要把暖气费交上,我们并没有要求物业必须收取暖气费滞纳金。关于贴在小区内的通知,我们公司近期没有下发相关文件,要求收取暖气费滞纳金,可能是物业贴的。只要是我们公司供暖的小区,我们从来没有要求物业向小区住户收取暖气费滞纳金。”姜海说。
针对此事,阿克苏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科科长宋辉表示,物业向业主收取暖气费滞纳金是违规的。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这笔费用,如果有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暖气费滞纳金,希望业主能够拿上相关的票据到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投诉。
“针对物业公司收取暖气费滞纳金的行为,我们会进行核实,如果情况属实,我们会要求他们停止这种乱收费的行为;如果已经产生了收费行为,我们会要求物业退还。至于不能退还的,由我们价格部门没收之后,根据情节轻重,进行处理,之后向业主进行清退。”宋辉说,市民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,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者投诉热线2122643,向价格监管部门反映,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前去核实情况并进行处理。
来源:阿克苏日报 编辑:蓝冰